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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Sara

職業
居住地
興趣
性格古怪,脾气暴躁,
挑剔自己喜欢的东西,
忍耐自己厌恶的事情.

S's BITTERSWEET HOME

∵☆The Strange Familiarity★∴

You Have Been Here For...

5 December

"Un"

作为北京和香港两地驻澳长期办事处的留守人员,某个晚上我接到父亲大人的电话,被告知有客自远方来。
 
客者,某英国教授也。订了酒店却稀里糊涂地弄错行程,到达当晚不得已要在我家留宿一夜。
 
晚上我接到了客的电话,用颇阴阳怪气的腔调,在电话那头说,“Sara你好,我是比尔,我到了。”
 
比尔先生大概是我见过最瘦的洋人了 - 走出车站,墨尔本的夜风吹起,他身上那件黑色的夹克顿时随风飘荡,非常形象地演绎了何谓弱不禁风。回到家我认为很有必要为他沏上一壶热茶,比尔先生捧着杯子,喝得眉开眼笑。
 
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偶尔有一两只猫轻巧地踏过落叶,留下一串悉悉碎碎的响动。比尔先生环顾四壁,无比感慨地说,他喜欢这种宁静。香港很噪杂,显得这里的安静格外难得 - 我于是不屑地撇撇嘴,说你试着在这儿住上十年,之后看见灯红酒绿眼睛都会发光。
 
比尔先生像孩子一样地笑起来。他说他不介意。
 
第二天清晨我被鸡蛋饼的香味弄醒。家里久违了的味道。比尔先生十分诧异地看着我煮牛奶麦片,一边吞下的同时还贪婪地呼吸着煎蛋的香味。屋里只听得到碗勺碰撞的声音,我不做声,知道他难得有这样的安静。
 
开车上山的路上,比尔先生说他喜欢山 - 我说我只喜欢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孔子也同意,我比你聪明。比尔先生再次孩子气地笑起来,把脸转向车外飞速倒退的郁郁葱葱。
 
山顶上雾气蒙蒙。放眼望去一马平川的尽头,有一片突起的楼宇。比尔先生问我那是哪里,我说是市中心啊。他于是掏出小相机,从左边照到右边,嘴里嘀咕镜头不够宽啊,不然可以连成一片画面。咖啡座里来了一队登山的人,大汗淋漓地坐下休息;比尔先生用好奇的眼光打量他们。
 
和我去点咖啡的时候,他抢着付账。接过零钱想把五块当做小费,收银台的姑娘十分惊讶地接过去,说了两声谢谢 - 捧着咖啡走出门,比尔先生转头对我说,“你知道么,我觉得澳洲人特别特别友善。昨天我坐机场大巴,司机也是这样,反复叮嘱我,生怕我丢了。”
 
我心想也是啊。连酒店日期都能搞错,换我也要替你捏把汗。
 
喝着咖啡,比尔先生慢悠悠地告诉我,他下午就有个会议,可是一点都没准备。我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原来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
 
忽然之间,眼前这个羸弱的英国教授不再是家父的同事,少了很多威严,多了很多亲近。我脱口而出,"Un." 比尔先生似乎很喜欢这个称号,连说对对对,就是Uncle,按澳洲叫法,就叫Un好了。
 
Un喝完了咖啡,搓搓手。无比留恋地再次眺望被厚厚云层笼罩着的墨尔本,然后跟我上车,要赶去酒店临阵磨枪了。
 
星期三Un无比兴奋地打电话给我,与我分享墨尔本的见闻:
 
- 落单第一天傍晚去独自用餐 - 并且非常没有悬念地忘记带钱包。他同餐馆老板娘商量,可不可以把手机留下让他回去取钱包。老板娘说你去吧,我相信你。Un拿上钱包再次回去付账的时候,被胖胖的老板娘热情地拥抱,“谢谢你的诚实,谢谢你能回来!”
 
我插话说,Un你长了一张童叟无欺的脸。他笑,墨尔本的人真好啊。
 
- 第二天在车站看地图。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驻足,问他是否迷路。Un想了想说,不,我只是不知道要去哪儿。那位男士耸耸肩,对他说,那么不管你去哪儿,都祝你好运。
 
Un再次感慨,就是被当成了一个神经病,墨尔本的人还是那么好啊。
 
- 第三天Un在车站被目测年龄至少八十岁的老妇搭讪。老奶奶有着那一辈人特殊的“今不如昔”的感慨,说墨尔本没有活力,简直和新加坡一样了。听说Un从香港来,继而猛夸香港好。
 
Un很无奈地说,她说得那么起劲,我都不好意思打断她 - 幸亏车来得准时。
 
星期四晚上我接他去机场。临走一定要请我吃晚饭,于是点了摩洛哥菜。嚼着高汤里炖得糯烂的中东米,感受几十种香料在舌尖上跳舞。看着海港上的夕阳西下,和Un聊起了他去过的地方。
 
“在日本,我介绍自己的时候会说,‘私の名前わ、ビルです。飲物じゃない、建物だ。’因为经常被提到和啤酒有关系啊!”呃,Un吐出一串流利日语的时候我很想拿手里的叉子戳自己,这家伙竟然日语和英语都比我好,简直没有天理了。
 
继而和Un讨论起SM的问题,很出乎意料地得到了相同的看法。在日本的时候Un有个学生还曾以此作为研究课题,Un也与此同时接触过荒木经椎的作品。他用餐巾抹抹嘴,给我推荐了两部电影。讲述完电影的大概内容,他靠在椅子上,说你爸爸要是知道我竟然跟他宝贝女儿讨论这种话题,非把我杀了不可。
 
我大笑,从甜点的盘子了挖了一大勺冰激凌塞进嘴里。
 
生性腼腆喜欢安静的Un,竟然也享受面对着上百学生讲课的过程。他说让他在婚礼上发言比什么都要命;可是讲课不一样,那是一种表演,把自己想说的话演绎出来。至于面前的学生在想什么,和他其实没有关系。我很想问问他听没听过评书,因为脑海里突然跳出Un的英国脸穿一身蓝布马褂猛敲一记惊堂木的影像。
 
在墨尔本的错综复杂的高速路上兜了两个圈,终于把Un送到了机场。临别他亲吻我的脸颊,说你爸爸应该为你骄傲,你真是个优秀的姑娘。Un胡子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爸也经常这样,我的脸被扎得生疼,却觉得是父女间最快乐的时光。
 
刚回到家打开电脑,Un的邮件就来了,说因为登记手续办得晚,被免费升到了商务舱。呵,每一朵乌云都镶着银边。
 
真是忽然之间的事情,父母亲的朋友不再只是被我嘴甜地唤作叔叔阿姨的人。和Un像个老朋友一样谈天说地,唯一可惜的是时间仓促。
 
不然,真想听听他讲人类生态。还有,看看他那面对着百十来号人的表演。
2 December

Who Says

      

Who Says
by John Mayer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Turn off the lights and the telephone
Me and my house alone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Who says I can’t be free?
From all of the things that I used to be
Re-write my history
Who says I can’t be free?

It’s been a long night in New York City
It’s been a long night in Baton Rouge
I don’t remember you looking any better
Then again I don’t remember you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Call up a girl that I used to know
Fake love for an hour or so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Who says I can’t take time?
Meet all the girls on the county line
Wait on fate to send a sign
Who says I can’t take time?

It’s been a long night in New York City
It’s been a long night in Austin too
I don’t remember you looking any better
Well then again I don’t remember you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Plan a trip to Japan alone
Doesn’t matter if I even go
Who says I can’t get stoned?

It’s been a long night in New York City
It’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22
I don’t remember you looking any better
Then again I don’t remember,
don't remember you
 
就好像写给我的一样。
 
非常迷恋带有鼻音的声线。有一种让人无法自拔的,慵懒的性感。
1 December

命中注定的失眠

今日凌晨。月圆。
 
在温暖的床上辗转反侧了八十多回之后我开始用手机听石田彰数羊。当那把温柔得能掐出水的声音无限缠绵地数到第二百只羊的时候,我终于沮丧地开始面对“我失眠了”这个残忍的现实。
 
闹钟显示离预计的起床时间还有四个小时。在床上继续隐忍了一会儿,睁着眼睛渐渐地可以看到黑暗中泛起红色紫色蓝色的斑点 - 然后因为无法入睡而逐渐烦躁起来。
 
叹了一口气,翻身起床,我决定去看海。
 
抓起车钥匙走出大门。我看见那只被我一厢情愿地命名为啾啾的猫头鹰在漆黑的角落里,眯起一只眼睛,悄悄地鄙视我。
 
我喜欢在心情低落的时候去看大海。面对着那样一片浩瀚无边的空间,愈发真实地感受自己悲剧式的渺小。熄了车,落下锁,我的眼前是深不可测的黑暗。远处有星星点点的灯光 - 我忍不住猜测,那是海上某一艘船载满着狂欢的人,还是隔岸一个同样缺失着睡眠的同类。
 
橘色的路灯笼罩着的安静,有一种独特的声音,令人不敢堕落。
 
然而偏偏在此时驶进另一辆车,明晃晃的车灯扯破了安静。它轻轻地轧过沙子和碎石的路,泊在我的车边。
 
我瞬间无名火起 - 这简直比度蜜月的时候赶上生理期还令人扫兴;愤怒完有一点紧张 - 我明白夜游的除了我,以及饥饿的吸血鬼和变了身的狼人,还有各种怀揣恶趣味和异癖的怪蜀黍;紧张过后我又开始好奇 - 其实吸血鬼与狼人,连同怪蜀黍,对于我来说都和爱情一样,听说过,没见过。
 
我打量着这个前来搅局的不速之客。一辆银灰色跑车款的VW - 据说是有市面上唯一一种将油门平面按在车内地板上的设计;虽然我觉得那除了可以避免右脚鞋跟的磨损以外没有太多用处。车窗上贴着最深色的膜,和车身的颜色辉映着,很是英俊。并且在墨尔本这种变化无常的天气里,十分难得的干净。
 
唔。原来有钱人也失眠。
 
车上挂着个性车牌,是...... 等等。这车我认识。
 
我下车,敲她的窗户。深色的车窗缓缓落下。果然,是老板的老婆。啊不,是和老板结婚二十五年,有两个儿子,现已离婚的老婆。
 
"Nikki."
 
她十分惊讶地看着我。"Ah, Sara!"
 
我本来想开玩笑说,你看我多么热爱工作,提前四个小时就爬起来了。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因为那一刻我看见了,她一脸眼泪。
 
就算我再不想掺和自己老板的家事,任凭是谁在那种时候都会问,你还好吧 - Nikki摇摇头,说,不,我很不好。
 
于是我爬上了她的车。车里红色的皮座和衣服摩擦发出涩涩的声音,让我浑身不舒服。我一边不停寻找着舒服的姿势,一边听我老板的前妻讲给我,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睡不着。”她说。我心想,我也是。
 
“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我从十九岁就和他在一起了。我做到了一个女人应该做的一切,对于我来说,他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当他那天回家,和我说,我们分开吧。我根本不知道没有他我要怎么活下去。”
 
然而我知道,老板已经另结新欢。新女友与我同龄,生于中国吉林,名叫小娟。老板有一天曾经问我这两个字的发音,他要写一首诗给她。
 
“我跟他说我会改变。他不喜欢我的地方我都会改变。从前我最讨厌他抽雪茄,现在我都能忍受。我不知道我还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他和我在一起。我们的两个儿子都搬出去住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意义。”
 
老板有一次忽悠我抽了一根雪茄。我不知道雪茄是不可以吸进去的,结果差点被呛得背过气去。他每天下午两点准时离开办公室,然后在他的雪茄俱乐部一直呆到打烊再回家。
 
他有一次带了一个亚洲的女生上来。眉清目秀的很乖巧,办公室里的人似乎都认得她,挨个打过招呼以后,她随老板进了办公室。我去茶水间倒水的时候路过,看见她的手正捏在老板的肩膀上。每个月我都会在他的信用卡账单里看到一间按摩店的收费,高得令人咂舌。老板说,那种支出,要记进公司娱乐的账目里面。
 
我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是我的老板。
 
而眼前这个消瘦的女人,是他的发妻。
 
我想我还是不要说话,听着就好。然而那句念着“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话,仍然悠悠地在耳边响起。
 
“他说,他要想想他的人生。可是我不明白,他的人生为什么离开我才能想清楚?那么我的呢?现在离开他,我根本不知道要做什么。”她说,“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我总想问他为什么,可是我又怕他不高兴听。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我就开车来海边,看看日出,然后回家,再继续想同样的问题。”
 
一刹那她变得和我一样年纪。带着迷茫,有很多不解。明明应该已经成熟,却紧紧抓住最后一点天真不肯放手。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重复自己,以为卖力地走了很远,最后却发现一直在原地徘徊。反复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坚强的理由,却在万物沉睡的时候审视内心,发觉自己其实极度恐惧孤独。
 
我比她幸运得多。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寻找答案。她却在这等年纪,被答案遗弃,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今天我半夜醒了,忽然觉得难过。我想我不能在家里再待下去,我要找个宽阔的地方。不然我真的会死的。而最让我难过的是,即使我死了,他也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和每一出悲剧同出一辙的桥段 - 她说罢“泪如雨下,哽咽地不能再说一句话”。
 
车里的两个人,于是默默地坐着。
 
天空从漆黑变为深蓝,继而染上罗兰紫色。浓浓的夜色渐渐化开,海天相接能够目及的尽头,渐渐变幻成火红色。刚刚探出轮廓的太阳,照得远方海上一片灿烂。当第一线阳光照进车内,我终于看清Nikki脸上尚未干的泪痕。
 
她伸手去发动引擎。车窗前整个太阳正跳出海平面。Nikki转头对我说,“谢谢你陪我。谢谢你出现在这里。”
 
“没关系,反正我也睡不着。”我打开车门,清晨冷冽的空气迎面而来。离开之前,我转身向她道别。同时看到她的睫毛上,跳动着一道小小的彩虹。
 
有些人注定相遇,有些人注定分离。然而太阳每一天,都照常升起。
 
 
 
 
 
 
15 November

2009年11月15日。泳毕。不幸怀春。故抄诗一首~

一棵开花的树 - 席慕容

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於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那是我凋零的心
1 November

勇敢的懦夫

七年前,得过轻度的忧郁症。
 
死的念头,第一次在那时候萌生。
 
面对医生倾诉的时候,她轻声说,自杀的人,都是勇敢的懦夫。那位医生,有一头褐色的卷发,镜片后是一双温和而坚定的眼睛。
 
而后,痊愈。那愚蠢的念头从此,即便在最难过的时候也没有再出现过。
 
今天,啊不,昨天。是万圣节,各路鬼神出来遛弯,小孩子公然骗糖吃的节日。这一天,撒手人寰的,有三个人。
 
火箭之王钱学森。享年98岁。
 
资深演员林蛟。享年88岁。
 
还有,时年39岁的内地歌手陈琳。
 
对三人知之甚少。只不过在今天,找到了共同点 - 他们均已离世。
 
不同的是,两位长者是寿终正寝;而那位黑发之人,乃是自行了断。
 
我只听过她唱的那首叫“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的歌,可惜连调子都不记得了;而唱歌的人,却在凌晨翻身一跃自楼上坠下。瞬间头骨爆裂,此命休矣。
 
我忍不住想,是什么样的事情啊。钱?抑或是,情?世上能选择壮年时舍弃一切,去做一个勇敢的懦夫的人,不外乎是因为这两件事情吧。
 
多么疼痛。我一直觉得地球上只有两件事情可以到无法控制的地步:第一,内急;第二,泼出去的水。而这两件事,艾扎克牛顿先生说,都是地球引力闹的。
 
试图去想象那纵身跳下的感觉,将自己像一滴水珠一样砸到地上,迸飞四溅,支离破碎。眼科医生警告过我,因为近视不能玩跳伞和蹦极 - 一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他的我于是听话,所以大概此生都无法体验怎样把自己当成一个自由落体。
 
可是陈琳却是这么做了。究竟有着多大的苦难,才能有勇气将受之父母的体肤交予地心引力,将万分之一机率的这次生命交还上帝?
 
连死都不怕,竟然怕活着。真是一个勇敢的懦夫。
 
承认活着是一种挣扎。要物质同样要精神,对其两者的需求幸好是成反比 - 精神越空虚,对物质的要求则越高;反之亦然。然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中间徘徊,不敢义无反顾地往其中一端直至顶峰。
 
恰好人脑的构造,是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因此总有无法满足欲望,无论是虚实,永远都在探索。
 
维持生计,就要吃饭。饭既然不会从天而降,便要以劳动力作为交换。保持呼吸,还得睡觉。睡觉的时候当然做不了别的,所以要牺牲宝贵而有限的时间。一个人会寂寞;两个人会争执;三个人会不和;四个人可以打麻将,也可以开会;群居,便需要政权 - 而有政权就有逆鳞。打之杀之镇压之,或偶作民主之。
 
真是件苦差事。所以人学会恋爱结合,繁衍下一代,以分散“活着真艰难”的痛苦。
 
可是那条路也不好走。经常遇见好人假装是坏蛋,更多的是狼披着羊皮假装是小白兔 - 遇上就是你倒霉,一点办法也没有。更多的人找到一个承认自己是好人的伴侣,却发现自己成了坏蛋。生儿子淘气;生闺女闹心 - 都是爹生娘养的,凭什么我们家孩子就得便宜你们家孩子?
 
不容易,不容易。大家都不容易。
 
徐志摩在30岁的时候想吃一碗桂花煮的栗子汤,于是去了趟山里 - 酝酿了一肚子诗情画意和胃口,到了却听见村姑说,今年雨水太多,桂花早就没了。于是诗人忿忿写下一首叫“这年头活着不易”的诗,这么有哲理的感慨,竟来自馋涎。后来他是否翌年再去我不得而知;但是肯定的是,就是最后吃到了也就吃了四次 - 35岁的时候,由北京至上海的飞机失事,诗人到死都没能留个全尸。
 
更讽刺的是,后人都说他是为了养老婆陆小曼才奔波于京沪两地以致死无葬身之地。其实那次出行,是因为徐志摩拿到一张免费的机票,而他的前女友林徽因正在上海演讲。(这事儿是梁实秋说的,咱们就信他这一回吧。)
 
后来林徽因接到消息。默默地去失事现场捡了一片飞机碎片,置于枕边直至生命最后一刻。而与其终老的,仍是丈夫梁思成。
 
徐志摩这种,才叫死得冤。没死的时候恋爱失败;死的时候完全身不由己;死后被故人怀念固然美好 - 可是有用么?
 
他老先生要是泉下有知,这世上还有活得健全自己断命的人,非气疯了不可。
 
在这样的挣扎里,正是因为有点滴的成就,才足以其微弱的光芒,照亮前方的路,支撑自己走下去。有人白手起家最后家财万贯;更多的人白手起家却血本无归;而绝大部分的人在帮助别人白手起家;花一块钱买的刮刮卡能中两块,也叫幸运。恋爱不成功便成仁;避孕不成功也能成人;和相爱的人走完一生确实是终极理想;然而那么多人其实只是嫁娶了一个合适的人 - 同样完成繁殖任务,同样携手并肩,在厨房里拾叨刚买的鱼,说服对方还是清蒸的好吃。
 
是没什么太美好的;可是,又有什么不美好的呢?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我一直都喜欢这句话。
 
再勇敢的懦夫,也还是懦夫。勇敢这两个字对于生者太过沉重,而对于放弃生命的人来说,只是个修饰。
 
 
29 October

BAROMETER

夏天总算来了。
 
周六的气温,据说会飙升到30度。这样的日子里过万圣节,应该会有穿着超短裙的小小恶魔来讨糖吃吧。
 
超市里,已经可以找到Bon Bons和拐棍糖了。红的绿的掺在一起,看着就喜兴。全世界的圣诞节里,最倒霉的就是澳洲的圣诞老人,为了传统要在盛夏穿上红色的棉袄 - 还要在脸上贴棉花做的胡子。
 
可见开张吃半年的活儿也不好干啊。
 
今天才突然发现,办公室的旁边竟然是家模特公司。趁午休阳光大好的时候在门外晒了半响,眼见无数美男出入。都有挺拔的肩膀和漂亮的胸肌,长得全似画里那么无懈可击。
 
肆无忌惮地盯着看 - 原来买一副黑色的墨镜,还有这样的好处。
 
其间有帅哥冲我招手,露出一口皓白的牙齿。我以牙还牙,同样微笑着挥挥手。
 
然后忽然间认同了那句话:人生多无奈,但活着,就要有点精神。
 
 
28 October

又一次,无题。

这样的日子里,能让我稍稍欣慰的只不过是气温在持续上升。
 
竟然异常渴望被海水拥抱。
 
然后在海滩上吃一个冰激凌,加了大量冻奶油和糖,粗制滥造的那种。
 
据说,不再年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修复能力变差。
 
由 
由 
由 
由 

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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